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9771”提升行动计划项目实施意见
(淮府办〔2008〕72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和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9771”提升行动计划工作部署,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实现到2020年人均生产总值比2006年翻两番的战略目标任务的完成,市政府就做好“9771”提升行动计划项目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实施“9771”提升行动计划项目的认识
1、“9771”提升行动计划是市委、市政府为加快淮南崛起、实现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而提出的我市未来发展行动纲领。实施“9771”提升行动计划,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项目为支撑,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为抓手,到2012年,力争我市一批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项目建成或实施,从而带动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2、未来一段时期,我市仍将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仍是这一阶段的重要工作。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建设,努力做到投资规模不减,产业结构更优,不断增强发展后劲。
二、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建立良好的发展环境
3、环境是发展的生命线,良好的发展环境体现一个地区的竞争力。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增强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优化服务,要把服务项目建设、建立良好的建设发展环境做为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内容,支持项目建设。
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下放市级审批管理权限。扩大县区行政审批权限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加快县(区)域经济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建立务实高效政府的客观需要,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下放审批权限对加快县(区)域经济发展的意义,积极做好上下协调沟通工作。
5、建立项目实施优惠政策环境。对列入“9771”提升行动计划项目要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发展改革、经济、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金融等部门要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规划、专项资金、用地、环评、信贷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三、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库建设,提高谋划项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