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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建设的意见

  (三)提升农村药品监督网络运行质量。定期对农村药品监管人员、协管员和信息员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落实考核和奖惩措施。建立健全农村药品监督网络的例会制度、监督报告制度、检查指导制度等规章制度,切实提高农村药品监督网络运行质量。
  (四)启动城区药品监督网建设。以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田家庵区为试点,启动城区药品监督网建设,畅通信息渠道,稳步扩大“两网”覆盖面。以社区卫生服务单位为依托,选择1-2个街道和社区为试点单位,建立药品监督网,聘任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为药品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充分发挥监管网的举报和协查作用,协助做好辖区内经营、使用药品的监管,在辖区内宣传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收集群众用药方面的质量信息以及对相关部门的需求意见和建议等。
  四、积极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
  要坚持竞争有序、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打造有利于消费者的市场格局,实现经营主体多元化,从而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
  (一)推行农村药品集中配送。鼓励有一定经营规模、质量保证体系和服务体系健全、诚信度高的药品批发企业,通过直配或易地设置配送中心等方式,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零售药店等农村涉药单位集中配送药品。
  (二)促进城乡药品连锁经营。积极引导和促进药品连锁企业到农村开设零售门店和药柜,鼓励直营连锁或加盟连锁网络建设,充分调动药品经营企业参与农村药品供应网建设的积极性,保证农村药品供应网络覆盖到村,药品供应渠道畅通。
  (三)进一步规范药品采购渠道。加强对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渠道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保证药品质量的采购管理制度,完善医疗机构用药用械采购招标制度,深化街道(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一体化管理,规范街道(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配送行为,确保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采购药品行为规范、渠道合法;稳步推进非处方药药柜设立工作,在人员培训、供应渠道、设置标准、经营品种等方面做好规范的前提下,支持大型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企业依托商务部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供销部门“新网工程”等商业网点,开设非处方药连锁专柜,方便农民群众购药。
  五、推进“两网”建设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机结合
  主动把“两网”建设融入到“新农合”试点工作中,围绕“减少流通环节、保证药品质量、降低药品价格、方便农民购药”的目标,从农村涉药人员培训、基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药品质量信息通报、推进临床合理用药、促进现代药品物流发展、完善相关政策等方面着手,积极探索“两网”建设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农村卫生工作有机结合的有效形式,促进共同发展。要加大农村药品市场监管力度,坚持整规结合,主要抓“五个结合”:打假治劣与正面引导结合;整顿秩序与实施GSP等规范管理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整顿市场与培育市场相结合;打击违法与促进整改相结合。加大对农村基层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国家、地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有关规定的培训教育力度,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要坚决贯彻《安徽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淮南市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依法规范基层医疗机构用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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