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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辽源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2. 逐步对残疾人、老年人家庭进行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五)居住小区、居住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

  1. 新建居住小区、居住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100%。

  2. 已建居住小区、高层和中高层住宅、公寓、宿舍建筑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40%,且布局合理。

  主要改造内容为:小区内人行道、公共绿地、公共服务设施的出入口坡化处理,内设无障碍公共卫生间和残疾人专用停车位。

  (六)信息无障碍建设。

  1. 在电视新闻中加配字幕或同步手语;

  2. 在医院、车站等重点公共场所建立信息屏幕系统;

  3. 在社会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中逐步推广手语。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市政府成立辽源市创建无障碍设施建设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 森 副市长

  副组长:刘明文 市政府副秘书长

      彭 福 市建设局局长

      藤宝春 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刘丛一 市民政局局长

      杨庆贵 市残联理事长

  成 员:赵广忠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新闻办主任

      卢 伟 市公用局副局长

      赫 青 市房产局副局长

      姚 峰 市财政局纪检组长

      张文有 市民政局副局长

      董秋香 市交通局副局长

      李玉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

      肖振安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志勇 市体育局副局长

      孙德禄 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

      李秀武 市广电局副局长

      姜 侠 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 刚 市文化局副局长

      林晓华 市妇联副主席

      高 峰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高光烈 市残联副理事长

      郑 存 市规划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高光烈(兼),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五、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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