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逐步对残疾人、老年人家庭进行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五)居住小区、居住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
1. 新建居住小区、居住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100%。
2. 已建居住小区、高层和中高层住宅、公寓、宿舍建筑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40%,且布局合理。
主要改造内容为:小区内人行道、公共绿地、公共服务设施的出入口坡化处理,内设无障碍公共卫生间和残疾人专用停车位。
(六)信息无障碍建设。
1. 在电视新闻中加配字幕或同步手语;
2. 在医院、车站等重点公共场所建立信息屏幕系统;
3. 在社会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中逐步推广手语。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市政府成立辽源市创建无障碍设施建设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 森 副市长
副组长:刘明文 市政府副秘书长
彭 福 市建设局局长
藤宝春 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刘丛一 市民政局局长
杨庆贵 市残联理事长
成 员:赵广忠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新闻办主任
卢 伟 市公用局副局长
赫 青 市房产局副局长
姚 峰 市财政局纪检组长
张文有 市民政局副局长
董秋香 市交通局副局长
李玉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
肖振安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志勇 市体育局副局长
孙德禄 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
李秀武 市广电局副局长
姜 侠 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 刚 市文化局副局长
林晓华 市妇联副主席
高 峰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高光烈 市残联副理事长
郑 存 市规划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高光烈(兼),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五、责任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