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御水湾花园二期商品房价格的批复
(宁价房核字[2006]10号)
南京钱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核批御水湾花园二期商品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中和桥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二期总建筑面积为100692.29㎡。其中住宅商品房面积为68600.12㎡,地下储藏室面积为8633.97㎡,地下机动车停车库面积为9823.4㎡,计87057.49㎡。
其中作为附属公共配套的小学面积为8751.73㎡,物业管理用房面积为275.51㎡,非机动车地下停车库面积为2816㎡,标准配建总量15%的地下机动车停车库面积为1733.54㎡,开闭所面积为58.02㎡,计13634.79㎡,其建设费用分摊进入商品房成本。
二、住宅商品房基准价格为7100元/㎡(按建筑面积计算)。面积为8633.97㎡的地下储藏室基准价格为3500元/㎡。根据我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改进住宅商品房价格管理的通知》规定,允许销售价格在核定的基准价格基础上适当上下浮动,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5%。住宅楼层、朝向差价,以基准价格为基础,由你公司按整幢(单元)增减差价的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允许你公司利用楼与楼之间区位的差异,制定环境差价,环境差价按该项目二期进行价格调节,价格加、减代数和为零。
三、商品房销售,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销售价格以外,不得另行加价收取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任何费用。如成本发生较大变化,价格需作调整时,必须重新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