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园区“夏家桥花园住宅工程”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的通知
(苏建抗〔2008〕81号)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
根据《
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和《
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8号)、《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建筑、结构专业的有关专家,于2008年9月4日对你局转报的园区城市重建有限公司“夏家桥花园住宅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现将专家组审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局督促业主及设计企业按照专家组意见修改设计,确保该工程的抗震设计质量。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有一类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复核审查,并将有关抗震审查意见报我局审核。
附件:园区“夏家桥花园住宅工程”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二○○八年九月九日
附件:
园区“夏家桥花园住宅工程”初步设计
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受苏州市建设局委托,由部分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对园区“夏家桥花园住宅工程”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3#、4#、5#、8#、10#、11#楼室外地坪至女儿墙顶高已超60m,其风荷载宜按100年一遇的计算;1#、3#、4#楼风荷体型系数宜为1.4。
二、1#~4#、6#、8#、9#、11#楼平面上凹槽较深,有些有效楼板宽度较窄,对抗震不利,建议采取在外口处设拉梁、板及局部加厚楼板等措施予以加强,特别3#、4#、9#、11#楼更应采取可靠措施。
三、屋顶梁上生柱的根部应双向设梁。
四、1#楼-2.9m标高处及一层左右两结构单元应断开。
五、1#、5#楼南北侧剪力墙宜伸至外墙边,以增强抗震能力。
六、支承楼梯踏步部分设为悬挑梁,不妥,建议设为剪力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