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设局关于中心城区在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综合调研情况的通报
(苏建城[2008]12号)
各有关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和质量行为,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为开展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综合执法大检查做好准备,由市建设局城市建设处、质量安全处、建筑业处、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市城建监察支队、市招标办、市造价处、市市政建设管理处组成调研组,于8月26、27日对中心城区18个在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了调研。
调研项目覆盖了火车站地区综合改造工程、城市重点路桥工程、新城建设、老新村改造、街巷整治以及污水、自来水管网建设等多种类型的市政项目(鉴于轨道工程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本次调研未涉及,拟专题组织调研)。受调研的在建工程建设主体有市级市政建设单位、交通建设单位、给、排水管理部门以及新城管委会、区房管、城管、建设等部门。调研中,我们认真听取了建设单位的情况介绍,查阅了有关建设技术资料,踏勘了在建工程的施工现场。
现将调研情况通报如下:
一、调研总体情况
此次调研的对象都是政府投资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着重调研了工程的建设程序、承发包管理、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市场行为、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措施等。从调研情况来看,各参建单位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都给予了足够重视,大多数现场项目部配备了满足建设需要的施工管理人员,大部分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能较好地执行国家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参建各方主体行为日趋规范,受调研的在建工程未发现重大结构质量隐患,工程实体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一是法定程序得到较好执行。受调研的大部分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手续基本到位,特别是火车站地区综合改造工程在规划许可、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管理环节做到了严格把关。
二是制度建设得到较好加强。中心城区各类市政项目面广量大,建设主体多元化,各建设单位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和创新管理方式。市市政建设管理处(市建设局路桥建设指挥部)针对重点路桥工程专门出台了《工程资金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和《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若干规定》等五个文件,强化路桥项目管理,将路桥工程建设管理纳入规范化轨道;市排水管理处对污水管网建设制定了《在建工程安全检查制度》;平江新城管委会出台了《平江新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沧浪新城管委会完善了《建设项目会办制度》和《建设项目签证制度》;城管部门对街巷整治工程专门出台了包括资金支付、现场管理、竣工验收、旧材利用等相关内容的管理制度。
三是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得到有效控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参建各方的法制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有了明显增强,质量和安全监督大都到位,工程实体质量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大多数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基本达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