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吴中区“诚河新旅城二期”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的通知
(苏建抗〔2008〕78号)
吴中区建设局:
根据《
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和《
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8号)、《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建筑、结构专业的有关专家,于2008年8月21 日对你局转报的苏州诚河置业有限公司“诚河新旅城二期”初步设计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现将专家组审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局督促业主及设计企业按照专家组意见修改设计,确保该工程的抗震设计质量,相关资料报我局备案。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有一类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复核审查,并将有关抗震审查意见报我局审核。
附件:吴中区“诚河新旅城二期”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二○○八年九月五日
附件:
吴中区“诚河新旅城二期”初步设计
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受苏州市建设局委托,由部分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对吴中区“诚河新旅城二期”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计算未考虑小墙垛,致使一些楼面梁及折梁搁置在剪力墙平面外,应对有关小墙垛的强度进行验算。
二、框架柱尺寸宜符合规范要求,并注意柱底的双向拉结。
三、凸窗处应加强两侧剪力墙间的拉结。
四、注意电梯井道、楼梯间墙体的稳定性要求。
五、A01、A02底部个别墙轴压比超限,应作调整。
六、A09凹口处应增设连接板。
七、个别区域图纸与计算不符,宜作调整。
八、注意抗震缝宽度满足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