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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体育课程教学的意见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体育课程教学的意见
(京教体美〔2008〕13号)


各区县教委,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
  体育教学作为学校体育工作的核心任务和基本内容,是学校体育工作的主阵地,是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的重要组成部分。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进一步深化体育课程教学改革,对促进广大青少年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京发〔2008〕6号),现就加强中小学体育课程教学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1.以人为本、面向全体已经成为现代教育发展的核心理念和基本要求。在学校体育工作中,体育课程教学是关注全体学生、面向全体学生的最主要途径与手段,是教会学生体育与健康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的主阵地,也是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磨练意志品质的主渠道,同时也有助于形成和发展学生的审美观和审美能力。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对中小学体育课程教学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体育课程教学在学校体育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把全市中小学体育课程教学管理者和教师的主要精力引导到课程教学上来,确保全体学生受益。
  2.今后一个时期中小学体育课程教学的中心任务是: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京发〔2008〕6号),加大对中小学体育课教学的投入,加强对中小学体育课程教学的监督与管理,认真实践《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中的新要求和新理念,以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与效率为中心,更新教学观念,在现代教育理论的指导下,努力探索教学方法的改革,使体育课程教学为学生“掌握至少两项体育技能”的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为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服务。
  二、职责分工
  3.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京发〔2008〕6号),加大对中小学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投入和体育教师的配备,保证开展日常教学的需求。对目前体育教学条件达不到市规定标准的学校,应制定规划,逐年改善,尽快达标。要根据教育部和市教委关于开设课程门类和课时数的规定,合理配备体育教师的数量,为实现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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