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推进要素市场建设,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研究设立企业上市扶持资金,努力培育后备上市资源,力争2008年实现新增上市公司5至6家。支持一批企业发行公司债券,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推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发展和使用,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引导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平台增加融资。鼓励上市公司进行并购重组创新。支持上市公司将控股股东的优质资产、优质项目向上市公司集中。培育投资主体,加快组建新的投融资平台,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大力发展期货市场,进一步扩大广西期货市场的规模。(自治区金融办牵头) 在北部湾经济区探索设立“创业投资企业”。(北部湾办牵头)
规范发展土地市场。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建立工业用地集约利用机制。出台《闲置土地流转管理办法》,建立闲置用地流转机制。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村人口定居规模相挂钩的试点工作,健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机制。整合建设用地资源,推动城市低效土地的开发,提高城市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效率。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牵头)
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做好《
就业促进法》和《
劳动合同法》实施工作,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优化人才开发体制环境,建立健全吸引、留住、用好人才的机制。(自治区劳动保障厅、人事厅牵头) 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前提,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在城市落户。(自治区公安厅牵头) 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劳动保障厅牵头) 完善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制度和支持自主创业制度,推动全社会创业带动就业。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工作体系,为协调劳动关系工作提供制度保障。(自治区劳动保障厅牵头)
六、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促进新农村建设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扩大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范围,适时启动以地级市为单位的试点工作。提出清理化解乡村债务和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的政策性意见并开展试点。完善农业直接补贴制度,建立农村公益事业投入新机制。(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厅、教育厅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