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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08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国有企业调整重组步伐,推动一批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革,培育一批能够支撑广西产业优化升级的大型企业,积极构建和扩大我区的投融资平台,今年重点组建广西交通投资建设集团、广西铁路投资集团、广西鑫融控股集团。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结构优化和战略性调整机制,促进国有资本向我区支柱产业和地方优势行业转移,依法推进国有企业强强联合,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今年重点组建广西有色金属集团和培育广西铝业集团。大力培育国有企业重组上市,今年重点推进广西方元电力、柳州五菱汽车、广西农垦糖业、柳州华锡集团、广西平桂飞蝶、中信大锰等国有控股企业的境内外上市工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注意做好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工作。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稳妥启动国有资本收益上交工作。(自治区国资委、经委、财政厅牵头) 研究制定鼓励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集体企业改革,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自治区经委牵头)

  推进垄断行业和公用事业改革。推动落实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改革方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资委、广西电监办牵头) 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自治区交通厅牵头) 推进供水、供气等市政公用体制改革、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和建筑业企业改革。尽快出台《关于推进全区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自治区建设厅牵头)

  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抓好《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07〕17号)的贯彻落实,继续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确保非公有制企业在市场准入、财政税收、信用担保和投融资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加快建设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行联保、再担保,认真贯彻落实《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银监发〔2008〕23号)文件精神,鼓励各县(市)建立小额贷款公司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全面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推动重点产业集群示范建设。健全非公有制经济政策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阻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责任追究制度。(自治区经委、工商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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