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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汪兰、丁青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的批复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汪兰、丁青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的批复
(京卫医字〔2008〕231号)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
  你院《关于汪兰、丁青变更执业范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依据卫生部《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卫医发[2001]169号)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同意你院汪兰、丁青医师由“妇产科专业”变更为“内科专业”,请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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