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物价办公室、洛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清理整顿工作的实施意见
(洛价办〔2008〕20号)
各县(市)、区物价局、财政局,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解决农民在涉农价格和收费上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我市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进一步强化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的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涉农价格和收费清理整顿作为当前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
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是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保证农民持续增收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县(市)、区价格、财政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深刻领会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1511号)、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8〕939号)精神,充分认识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开展“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切实树立关注民生,保护农民的思想观念,增强对涉农价格和收费清理整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清理整顿工作摆上主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涉农价格和收费的清理整顿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价格、财政部门必须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清理整顿工作落到实处。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各县(市)、区价格、财政部门,要把涉农价格和收费清理整顿作为当前的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成立涉农价格和收费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清理整顿工作的统一安排、组织协调、检查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收费管理科(电话:63931135)。各县(市)、区也要成立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负责人、工作人员和联系电话,做到清理整顿工作组织健全,领导到位,层层有人抓,事事有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