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评价和表彰激励工作。依托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等职业院校和大中型企业,建设一批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落实《河北省“燕赵金蓝领培训计划”实施办法》,开展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制定《企业内技师考评实施办法》。充分利用国债资金、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和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经费,推动重点技工学校实行基地建设,积极推动校企合作,提高办学水平。建立健全劳动预备制度,组织实施“5+1”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民工转移培训。建立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完善职业能力评价体系,开展职业资格清理活动,规范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做好第八届燕赵技能大奖和河北技术能手的表彰工作。根据《
河北省“燕赵金牌技师”评选奖励管理办法》,组织首届“燕赵金牌技师”评选表彰活动。组织好2008年职业技能竞赛系列活动。
(六)推进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深入开展。探索建立城乡平等的就业培训制度,完善城乡贯通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覆盖城乡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机制。积极探索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
二、加强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七)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以非公企业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为重点加强扩面工作,确保2008年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净增30万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增25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300万人,工伤保险新增40万人,失业保险年末参保人数480万人,生育保险新增20万人。
(八)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完善养老保险基金调剂与征缴挂钩机制,及时分析征缴计划执行情况,加强调度和对重点地区的督导,提高基金征缴率。改进征缴服务,积极推行“捆绑”征收和“一站式”征收等征缴方式。加快建立劳动保障、税务、工商等部门信息互通平台和联合执行机制。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实现在全省范围内无障碍转移。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全面加强征缴稽核工作,探索利用计算机稽核软件开展稽核工作的新模式。
(九)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做好2008-201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作,督促各地加强基金调度,确保春节前将2008年增发的养老金足额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进一步加大对地方养老保险发放工作的支持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下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督促地方财政加大支持力度,特别是加大对困难地区补助调剂力度。切实做好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和发放工作。加强费用审核,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按规定支付与结算。
(十)加快推进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积极争取列入国家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加快推进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力争年底前基本实现省级统筹。研究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继续修改完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研究提出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和城镇未就业老年居民养老保险问题的具体意见,研究制定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具体政策。完善企业年金制度,推动企业年金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