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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冀劳社[2008]7号)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扩权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保障局:
  现将《2008年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
2008年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08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和省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更加重视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大力促进就业再就业,加强社会保险制度建设,认真做好劳动关系调整工作,加快劳动保障基础建设步伐,协调推动各项劳动保障事业取得新进展。
  一、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积极促进就业再就业
  (一)全面完成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0万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4万人;新增转移农业劳动力5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新增技师和高级技师12万人。逐级落实目标责任,按月通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落实和完善积极就业政策。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完善积极就业政策,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做好法律规定与现行政策的衔接。健全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采取跟踪调度、督促检查等措施,推动政策落实。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强化援助的针对性、措施的规范性和机制的长效性,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解决就业困难,建立完善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的机制。认真组织实施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招生规模扩大到4000人,并安排部分市承担培训任务。
  (三)建立健全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体系。完善创业促就业支持政策,鼓励新增劳动力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强化创业培训、项目支持、开业指导、小额贷款、跟踪服务等措施,总结交流各地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经验,提高创业成功率。
  (四)加强就业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就业管理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增强服务功能,强化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实施再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强化零就业家庭援助措施。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规范管理,规范职业中介行为,推进公平就业。加强就业管理,完善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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