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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建消防安全县区第二个三年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建消防安全县区第二个三年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昭政发〔2008〕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昭通市创建“消防安全县(区)”第二个三年规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

  昭通市创建“消防安全县(区)”第二个三年规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综治维稳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云南·消防安全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及全省深化“平安云南·消防安全县(市、区)”创建工作玉溪会议精神,继续深化我市“消防安全县(区)”创建工作,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创建层次,夯实基础工作,全面推动我市消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圆满完成《昭通市“十一五”时期消防工作发展规划》既定目标和构建“和谐社会、平安昭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有关要求为主线,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火灾预防工作的新期待,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火灾预防工作的新要求,不断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创建体系,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着力整治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大力加强公共消防设施、装备和消防力量建设,全面加强城乡消防工作,建立健全灭火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消防安全县(区)”创建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昭通市创建“消防安全县(区)”第二个三年规划工作领导组,组长由杨艾东副市长担任,市政府王应斌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刘俊副局长、消防支队毛正海支队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刘万泽局长任副组长,市财政局郝流勇副局长、民政局何升灿局长、工商局陈学昆局长、教育局平锦局长、建设局陆松局长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消防支队,由消防支队长毛正海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相关部门抽调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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