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统筹,打破体制障碍,充分利用现有职业教育资源,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效益。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服从大局,将各类培训计划纳入职业教育攻坚目标,实行订单培养。为确保培训质量,我州由政府开展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培训,原则上要在中等职业学校和具备培训资质的其它组织及培训机构中实行公开招标,报州、县市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备案后,方可开展培训。培训结束,经考核验收合格,培训机构按培训主管部门要求向主管部门和资金管理部门申请划拨培训经费,或按财政专户报账制进行经费划转。培训人数分别报送培训主管部门和州、县市统计局、教育局、劳务办。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领导。州政府成立职业教育攻坚领导小组,州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州级相关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政府也必须建立相应领导机构。
(二)建立考核机制。州政府制定分年度职教攻坚计划,逐级签订攻坚目标责任书,把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纳入州政府工作目标管理,作为对县市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并接受州人大、州政协监督。县市长是职业教育攻坚第一责任人,州政府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做好攻坚工作。州政府每年对县市政府职教攻坚工作进行评估考核,未完成任务的须向州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三)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州政府从2008年起以县市为单位进行职业教育攻坚督导检查,并对县市职业教育攻坚工作进行年度通报,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未如期完成攻坚目标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
(四)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州委、州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战略部署及职业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攻坚,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全面实现我州职业教育三年攻坚目标。
附件:2008年-2010年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实施方案
二00八年九月五日
附件:
2008-2010年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实施方案
为如期完成州委、州政府职业教育三年攻坚计划确定的目标,特制定如下攻坚实施方案。
一、攻坚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