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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淄博市水利与渔业局委员会关于开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1、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大力加强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落实水利中心任务与文明创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广泛动员、全员参与,充分发挥教育引导和职责功能,把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推进文明创建的要求转化为水利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2、牢牢把握水利发展中心。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水利发展这个中心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为水利事业的发展,为各项任务的完成提供了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以水利工作的成就检验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使其相辅相成,协调发展。

  3、突出群众性创建重点。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原则,继续广泛开展青年文明号、文明示范窗口、文明班组、文明职工、文明家庭、文明工地、文明灌区等群众性创建活动,把创建工作落实到基层,不断增强全员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使广大干部职工的首创精神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得到发挥,让广大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在文明创建活动中得到升华。

  4、上下联动形成合力。要坚持党委(总支、支部)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办组织协调、各单位各负其责、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把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融入到了各项具体工作之中,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争创更新更好的成果。

  5、夯实文明创建工作基础。为扎实有效的搞好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局党委确定在近期重点组织实施四项工作和活动措施。一是由局工会牵头,组织开好局数水利系统庆“五一”劳动模范座谈会。大力弘扬水利劳模先进事迹,在全局系统形成崇尚先进、争当先进、关心劳模、学习老膜的良好风气。二是由局文明办、团委牵头,组织举行文明创建联谊会活动。学习交流外系统、外单位文明创建经验,促进我局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三是由局文明办、工会、团委负责,采取集中时间、各单位汇报、现场查验等方式,于近期对去年评选表彰的全市水利系统文明示范单位和个人,逐一进行检查,并形成制度,定期落实检查,促进各类先进典型作用更好的得到发挥。四是制作多媒体,将近三年来我局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成果集中起来,编制文明创建纪实片,设立两个展室,宣传创建成果,推动和提升创建水平。同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文明创建标准中的“一票否决”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措施,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局属各单位也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选准载体,推进各项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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