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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构建行政职权阳光运行机制,确保行政职权运行公开透明。

  2.加快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步伐,建立完善全市行政审批网上运行平台。按照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各市、区要将行政服务中心的信息化建设纳入本级政府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规划。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要充分利用现有政务网资源,通过互联互通,推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通过构建行政审批网上运行平台,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的全覆盖,形成全市两级行政服务中心以及各职能部门多位一体的行政审批网络体系。通过导入数字认证等先进技术,增强网上公示、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联办、网上投诉和网上监管等功能,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逐步做到使全市行政审批权力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得到阳光行使。(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信息办负责)

  3.加快探索行政处罚网上运行步伐,构建全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网上公开运行平台。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和市政府《苏州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从规范和固化处罚流程入手,将行政处罚划分为案件登记、立案、调查、处罚、结案等若干标准环节。在法定的自由裁量权限内,针对不同违法情形再分解为相应的处罚档次,建立行政执法标准数据库。根据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实际,探索运用系统软件自动控制处罚幅度,构建全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网上公开运行平台。今年要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市法制办、市信息办负责)

  4.探索建立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网上运行平台,构建全市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长效机制。结合非税收入改革,推行电子票据,从探索建立教育收费网上运行平台入手,逐步推开,从源头上规范全市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建立网上公开运行的长效机制。(市财政局、市信息办负责)

  5.加快各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构建各级政府便民服务网上运行平台。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意见》,各级便民服务中心要依托电子信息技术手段,进一步拓展便民服务的整体功能,增加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水平。除了完善现有的便民服务、协调监督功能外,要探索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便民服务全过程实行网上运行,做到全程留痕,全程监控。通过完善工作网络,整合热线资源,力争到2010年,真正实现“一个号码对外,一条热线全管”。同时,通过电子信息手段对“公众监督”、“市(区、局)长信箱”、“政风行风热线”等渠道受理、处理及回复群众咨询、求助及投诉情况进行固化规范,对相关部门违反程序、时限及推诿扯皮等情况及时预警,提高回复率及回复满意率。(市便民服务中心、市信息办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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