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召开苏州市区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动员大会;
(四)签订《苏州市区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目标责任书》;
(五)各区、各部门提交现有无障碍设施情况汇总材料和改造计划。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08年9月至2009年12月)
(一)各区、各部门按照《苏州市区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考核分解表》,完成既有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工作;
(二)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把好新建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建设关,确保新建设施无障碍建设全面达标;
(三)苏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督查改造工作的完成情况;
(四)苏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各区、各部门责任书完成情况。
期间,做好中期检查迎检工作(2008年9月至12月)
(一)各区、各部门做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情况及改造计划的汇总上报工作;
(二)苏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汇总有关资料,并装订成册;
(三)苏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有关无障碍设施进行督查验收;
(四)迎接建设部等部门组织的对创建城市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的中期检查。
第四阶段:迎接检查阶段(2010年1月至12月)
(一)各区、各部门对照《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标准》进行自查自纠;
(二)苏州市无障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全面督查验收;
(三)各区、各单位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四)各有关单位提供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情况汇总表;
(五)苏州市无障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迎检计划,准备本底资料及做好迎检相关工作。
到2010年苏州市区无障碍建设和管理全面达到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标准,并顺利通过建设部等部门组织的检查验收。
第五阶段:总结表彰阶段
(一)各区、各部门回顾总结创建工作的成绩和经验;
(二)苏州市无障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组织领导
调整原苏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为苏州市无障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领导挂帅,成员单位由市建设、民政、市政公用、规划、房管、城管、园林、交通、财政、发展改革、公安、教育、体育、卫生、贸易、电信、邮政、广电、旅游、银监、人行、残联、老龄委等部门和各区政府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同时建立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建立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各区、各部门也须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