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自查问题,公开承诺。7~8月,各参评单位(行业)要采取各种形式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排查本系统、本单位今年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要着力解决的1~2个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通过各自网站、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4.落实整改,巩固完善。 9~11月,各参评单位(行业)综合社会各界的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并通过一定形式部署整改工作,限期整改。同时,对整改成效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评估,从制度上进行巩固完善,保证整改取得实效。
(三)加强监督,完善测评。
1.监督检查。下半年,市评议组通过听汇报,查制度,访问服务对象等形式,对重点评议单位(行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看对评议意见及存在问题是否进行整改,看整改效果,看是否建章立制,长效管理等等。
2.社会测评。9~10月,市政府纠风办会同国家省统计局苏州调查局在大市范围内对52个参评单位(行业)进行社会测评。年底,各参评单位(行业)将各自的评议及整改情况向市政府纠风办作出书面汇报,市政府纠风办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及测评情况向被评单位进行书面反馈。
3.结果运用。根据当年社会测评综合满意率、各单位(行业)社会测评综合满意率同比增幅、中国苏州政府门户网站“公众监督”栏目中的回复率、回复满意率以及各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情况等,对各单位作出综合评估,并将该结果作为全市机关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及文明行业创建的一项重要考核依据。
附件:参评部门和单位名单
苏州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二○○八年七月
附件:
参评部门和单位名单
一、综合管理部门(12个):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建设局、市农林局、市外经贸局、市人口和计生委、市体育局、市旅游局。
二、执法监督部门(19个):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城管执法局)、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市安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苏州工商局、苏州质监局、苏州食品药品监管局、苏州检验检疫局、苏州海关、苏州烟草专卖局、苏州盐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