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务事务公开方面。主要看各部门、各单位是否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等办事信息。
(二)提高服务效能方面。主要看各部门、各单位是否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制定方便服务对象的具体措施,积极履行承诺事项,做到有事即办、急事快办、特事特办,努力提供“零距离”、“零障碍”、“零杂费”的服务,切实提高办事质量、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和公信力。
(三)规范权力运行方面。主要看各部门、各单位是否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转变职能,改进管理,强化服务,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
(四)廉洁干净办事方面。主要看各部门、各单位是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做到清正廉洁,干净办事。建立和完善行业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推进部门和行业的文明诚信建设和道德规范建设。以关注民生、改进作风为主线,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提高社会满意度。
四、评议要求
(一)加强领导,制定计划。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评议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工作职责。各市和市各部门、单位(行业)于7月20日前将评议计划报市政府纠风办。
(二)把握重点,认真实施。
1.宣传发动,提高认识。各地、各参评单位和行业要根据各自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切实营造通过评议千方百计为群众多做好事、多办实事的良好氛围。
2.组建队伍,明确职责。上半年,市政府纠风办将按照程序组建市评议组,负责全市保险行业的行风评议工作,并对银行、证券行业评议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苏州银监局、市证券同业公会要严格按照省专项评议意见,制定计划,成立机构,认真完成评议的各项任务,切实提高全市银行、证券行业的行风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