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苏州市2008年纳税人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府〔2008〕84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制定的《苏州市2008年纳税人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现予以批转,请认真贯彻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七月一日
苏州市2008年纳税人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六次会议精神,推进全市政风行风建设,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08年全市纳税人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富民强市目标,以群众是否满意为主要标准,不断创新政风行风建设的新举措;以规范权力运行为主线,不断深化政务事务公开;以纳税人评议为载体,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今年,评议工作要与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和创建文明城市有机结合,认真解决政务事务信息公开方面、办事服务廉洁、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评议对象和方法
评议对象为52个单位和行业(见附件),其中,银行、证券、保险三个被评行业为全省确定的重点。市政府纠风办会同市保险行业协会统一组织对全市保险行业进行行风评议;苏州银监局、市证券同业公会按全省要求,统一组织对全市银行及证券行业进行评议;其他单位和行业自行组织评议。
苏州市区的评议工作由市政府纠风办统一组织。各县级市的评议工作参照本意见,结合各地实际,自行组织实施。
全市评议工作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和县级市政府纠风办及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遵循“统一部署、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及“条块结合、评上议下,评议系统,覆盖行业”的原则,采取“上下联动、内外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的方法。
三、主要评议内容
政风行风评议的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