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从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对经营有线电视网络的单位从农村居民用户取得的有线电视收视费收入和安装费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
12、自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对南京广电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按照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有线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标准的批复》(宁价服[2006]381号)规定标准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免征营业税。
13、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对电影发行单位向放映单位收取的发行收入,免征营业税。
14、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营业税。
15、演出业务。单位和个人进行演出,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演出公司或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16、展览业。单位和个人举办展览活动,其营业额为其取得的收入扣除实际支付的场地费、展台搭建费、广告费后的余额。
17、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的(除广告业、娱乐业外),暂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18、对纳入国家文化体制改革试点的单位,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政策优惠;到08年底前,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扶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19、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
20、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对其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3年内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21、对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卫生服务收入(含疫苗接种和调拨、销售收入),免征各项税收。
四、扶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22、婚姻介绍,免征营业税。
23、殡葬服务,免征营业税。对经营性公墓提供的殡葬服务包括转让墓地使用权收入免征营业税。
24、对政府或经批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暂免征收营业税。
25、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代收代缴的费用(如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等),如果是统一收取,统一支付给收费单位的,应以当期企业向业主收取的实际费用扣除实际支付给收费单位费用(不包括企业自身应负担的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6、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