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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劳动仲裁庭标准化建设情况的通知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劳动仲裁庭标准化建设情况的通知
(二00八年二月二日 冀劳社办[2008]23号)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扩权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改善劳动争议仲裁办案条件,提升劳动争议处理能力,从2005年下半年起,省厅提出了劳动仲裁庭标准化建设的目标和“三步走”劳动仲裁庭达标计划。各地高度重视,积极努力,克服种种困难,使这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省厅于2006年9月、2007年7月和2008年1月,分三批对申报的劳动仲裁庭组织核查验收,第三批又有29个劳动仲裁庭达标,全省共171个劳动仲裁庭达到标准化水平,现将验收情况通报如下。
  经过2年的不懈努力,全省已有171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劳动仲裁庭通过了达标验收,占全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84.2%。其中142个劳动仲裁庭达到了“劳动仲裁示范庭”标准,28个劳动仲裁庭达到了“优秀劳动仲裁庭”标准。有条件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还设置了调解庭与合议庭。劳动仲裁庭设备设施有了很大改善,达标的171个劳动仲裁庭全部配备了专用电脑、电话、打印机、扩音传声、案卷存储等设备,仲裁庭庭徽及各项规章制度悬挂上墙符合规范要求,总体布局、色调庄重严肃,有的还配备了录音、录像、多媒体投影设备、电视、劳动仲裁庭专用桌椅,其中省劳动仲裁庭和石家庄市劳动仲裁庭还装备了网络视频,达到了资源共享,互相学习的效果,这也是下一步在全省推广的作法。有133家配备或保障办案用车,方便了案件现场勘查、仲裁文书及时有效送达等工作。目前我省劳动仲裁庭标准化建设和办案条件在全国的位次上升,劳动争议处理能力也跃上一个新水平,为深入贯彻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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