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度劳动保障厅级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二00八年三月六日 冀劳社办[2008]37号)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属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中央驻冀及省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今年全省劳动保障工作的总体安排和要求,结合近年来劳动保障调查研究工作的实际,现将2008年度劳动保障厅级课题研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劳动保障课题研究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全劳动保障政策体系、完善劳动保障管理与服务,是健全市场经济体制、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也是坚持以人为本、更加重视和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认真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情况,是推动政策创新和工作创新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积极组织调查研究工作,在实践与理论探索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为创新和改进劳动保障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有的课题成果已经转化为决策和实践。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把调查研究作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在全系统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努力在实践探索和工作创新上实现新突破。
二、围绕劳动保障新法实施开展调查研究活动。2008年是劳动保障法制建设进程中关键的一年,《
劳动合同法》、《
就业促进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继实施,《社会保险法》、《企业工资条例》等法律法规正在抓紧制定。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与制定,对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影响是全面的、深刻的。由于劳动保障实践的复杂性,这些法律实施中必然会遇到一些问题和难题。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要紧紧围绕法律实施中遇到的问题以及有关法律起草中的重点问题,以完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体系为主线,突出选题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为进一步完善地方法规政策提供智力支持。
三、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厅级课题管理。2008年度的劳动保障厅级课题管理继续采取由省、市两级劳动保障部门共同管理的办法。各市申报省厅立项的课题由各市劳动保障局统一组织审核和协调调度,每市可申报不超过8项课题,市、县承担的厅级课题原则上要由部门领导同志牵头组织,课题结项由省厅统一组织专家评审。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中央驻冀及省属企事业单位申报厅级课题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向省劳动保障厅申报。凡申报2008年度劳动保障研究厅级课题的,都要按照《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课题研究管理办法》的要求填写《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课题研究申请表》(可登陆he.lss.gov.cn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