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7、将非参保对象的医疗费或将非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列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
  8、采取挂床住院、分解住院等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
  9、伪造医疗文书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
  10、不按要求给予参保人员就诊优惠的;
  11、其他违反医疗保险管理规定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
  七、基金管理和监督
  (二十七)医疗保险基金(含利息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不得提取管理费,确保基金本金利息全部用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县、区财政补助的资金于当年初划入县、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市财政局根据县、区财政补助人数,按季将中央、省及市财政补助资金划入县、区财政专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户、财政专户和支出户统一到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设;
  2、县、区社保经办机构于每月未将本月征缴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划入县、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3、县、区财政局按照各县、区社保经办机构的实际使用情况,及时将基金拔入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户。
  (二十八)市财政局按参保人员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从市财政补助资金中提取市级调剂金,由市社保中心单帐管理,专款专用。
  (二十九)各县、区在严格执行本办法的前提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发生赤字时,可向市劳动保障局提出使用市级调剂金申请,经市劳动保障局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审核符合条件后,按赤字总额的60%予以调剂。
  (三十)县、区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按参保人数每人每年2元的标准安排专项业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八、工作职责和保障措施
  (三十一)劳动保障部门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主管部门,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组织实施和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财政部门参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修定,负责制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做好资金的保障工作,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到位和安全运行。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城市一、二类低保人员,从城市医疗救助资金中代缴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费,负责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居民的社会医疗救助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协调各类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保险、代收医疗保险费的工作。卫生部门负责落实医疗机构对贫困居民的医疗费用减免政策,并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审计和监察部门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审计监督工作。城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劳动保障事务站负责本辖区内城镇居民的参保登记、个人缴费、个人账户管理及门诊医疗费报销等工作。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综合管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具体业务,主要包括参保人员登记、征收个人缴费、统筹基金的支出管理、报送资金的使用计划、编报基金的决算等。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