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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规范化管理的意见


  5、规范房地产税收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税收政策,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发挥税收调节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规范、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深化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强化税收征管,推进税收征管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提高税收征管质效。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行业税收秩序,深入开展房地产行业税收专项检查,营造诚信和谐的税收环境。大力推进社会综合治税,进一步加强部门配合协作,充分发挥有关职能部门协税护税的作用,丰富税源管理信息,强化房地产行业的税源监控,提高税收管理社会化水平。推进房地产行业税收科学化管理,完善房地产税收管理软件,推行机开房地产预售款专用收据和专用发票,发挥“以票控税”的作用,规范和强化“二手税”交易的税收征管,深入落实“先税后证”的措施,完善“二手房”计税最低限价,减少税款流失。

  三、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房地产市场规范化管理

  (一)强化组织保障。

  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发改、国土资源、规划、物价、税务、工商、房管等部门参加,建立泰安市房地产市场规范化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房地产市场规范化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并解决遇到的问题。

  (二)强化制度保障。

  建立房地产市场规范化管理考评制度。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按照房地产市场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设置相应指标,并根据指标性质和企业规范化程度赋予不同分值,建立房地产市场规范化管理综合评价体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定期提供职责范围内对企业的奖惩情况,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后对企业的规范化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优,并通报考核结果。

  (三)强化政策保障。

  建立健全三色通道制度,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规范化程度,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差别管理,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强规范化建设、规范化开发、规范化经营。对于信誉好、管理规范的,开通绿色通道,给予政策支持,扶持其做大做强;对运作不规范的,纳入黄色通道,责令限期整改;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纳入红色通道,依法给予降低或注销开发资质的处理。

  (四)强化宣传引导。

  结合年度考核和评优活动,对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开发项目手续齐备、经营行为合法规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予以表彰,引导和带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完善管理、依法开发、诚信经营,借助社会舆论的力量推动规范化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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