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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湘政办函[2008]1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2008年2月13日省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湖南省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印发给你们,供阅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八年二月十八日

湖南省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
(二00八年二月十三日 省人民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省人民政府实行省长负责制。

  省长周强

  领导省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监察、审计、机构编制方面工作。
  分管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编办。

  常务副省长 于来山

  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重点工程、民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交通、税务、统计、粮食、物价、法制、应急管理、老龄、军事方面工作,协助负责监察、审计、机构编制方面工作。
  分管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研究室、省发改委(省长株潭办)、省民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省交通厅、省地税局、省统计局、省粮食局、省物价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参事室(省文史馆)、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省地方志编委、省老龄委。
  协助分管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编办。
  联系驻湘军事机构。

  副省长徐宪平

  负责国土资源、城乡建设、重点工程建设、金融、证券、保险方面工作。
  分管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地方金融证券办、省人防办。
  联系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

  副省长甘霖

  负责内外贸易、外向型经济、招商引资、人口和计划生育、旅游、经济协作、口岸方面工作。
  分管省商务厅(省招商合作局)、省人口计生委、省旅游局、省贸促会、省经济技术协作办、省政府新闻办。

  副省长郭开朗

  负责教育、科技、高新技术产业、文化、卫生、广播电视、体育、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新闻出版方面工作。
  分管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外事侨务办、省台办、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省知识产权局、省社科院、省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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