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因突发事件住院的受损害人数不足总数的5%后,按照有关规定,一级事件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布应急结束,二级事件由省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保障
启动应急机制后,市应急指挥部要派专人24小时值守,接听电话、传真。相关机构明确联系人,公布联系方式,确保通信通畅。
6.2 医疗保障
卫生行政部门组建应急医疗救治队伍和指定急救机构。
6.3 治安保障
公安机关负责对应急各阶段、各场所、运输等治安保障。
6.4 资金保障
根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规定,处理药品和医疗器械群体不良事件所需资金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
6.5 宣传教育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对待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加强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提高全民对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的报告意识。扩大合理用药宣传,杜绝因不合理用药、用械而带来的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引导媒体正确宣传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避免引起社会恐慌。
7 后期处置
7.1善后处置
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药品或医疗器械使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属医疗事故的按医疗事故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2 对二级不良事件进行总结评估
对二级药品和医疗器械群体不良事件组织撰写调查报告,进行总结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定义与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