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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宁德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3 指挥机构及职责

  3.1 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3.1.1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负责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总指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管局长担任副总指挥,依引发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的不同原因,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药品安全监管科科长、药品市场监督科科长、稽查科科长和医疗器械科科长为成员。下设应急指挥办公室、药品处置组和医疗器械处置组。

  3.1.2 市应急指挥部职责:

  (1)在省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统一领导、组织、综合、协调不良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组织编制和修订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

  (3)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报告不良事件应急处理情况,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相关部门通报。

  (4)研究批准各应急机构提交的不良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事项。

  3.2 有关部门职责

  市卫生局:发生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后,市卫生局履行医疗救治职责,及时组建应急医疗救治队伍,安排指定急救机构;对所需的医疗卫生资源进行合理调配;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统计、通报救治情况。
  市公安局:发生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后,市公安局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麻醉、精神药品群体性滥用事件的调查、核实;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移交的涉及假劣药品和不合格医疗器械引起的不良事件进行查处;维护现场安全和社会稳定。

  市教育局:发生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后,市教育局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等专业部门,组织实施对发生在学校中的不良事件的控制措施,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做好救治工作以及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3.3 应急指挥办公室、药品处置组和医疗器械处置组及其职责

  不良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成立应急处置办公机构,各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将处置情况报告应急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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