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围绕基本需求,兼顾高层次消费,以第二、三产业为重点,以养老设施、生活照料、健康管理、疾病护理、文化教育、体育健身、旅游观光、老年用品、老年食品等方面为突破口,构建老龄产业体系基本框架,初步形成具有明显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老年产业板块。“十一五”末,基本实现老年消费供求关系平衡。
(五)建立老有所为管理服务体系
1、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从事力所能及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关部门出台指导性意见,各类老年服务机构设立老有所为咨询服务项目。
2、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老年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资金、技术、物资、土地等方面给予扶持和帮助。
3、引导老年人参与社会事务。围绕基层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公民道德建设,在民主监督、社会治安、公益事业、移风易俗、民事调解、关心教育下一代等方面,组织老年人开展活动。
4、引导老年人开展自助服务。建立低龄健康老年志愿者队伍;倡导老年人之间互相服务帮助。
5、发挥老年知识分子的作用。各级通过多种形式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组织各类人才交流招聘活动,设立老年人才项目。组织身体健康、符合需要的老年知识分子参加“银铃行动”,继续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经验、才智和力量。
四、措施保证
(一)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真正把老龄工作纳入工作日程。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作用,按照成员单位承担的老龄工作职能,把老龄事业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规划。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综合协调、督促检查作用,形成齐抓共管构建老龄工作格局。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十一五”期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口发展规模,逐步建立老龄事业投入的增长机制。各级要根据老龄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逐步增加对救助贫困老年人、老年服务设施建设、老年文化教育和老年活动等方面的投入。各级政府应视自身财政情况,适当安排老龄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要加大对乡、村(居)老年教育的投入。要充分发挥各级老年基金会和其他基金组织的作用,积极引导民营资本和吸收国外资金投入老龄事业发展,逐步形成多元化的老龄事业投入机制。国家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要加大对老龄事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对于符合老龄事业发展方向,又有市场前景的老龄产业,需要银行信贷支持的,要按信贷规定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