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技术服务机构或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每周将“双查”信息及时通报给辖区社区工作站,区技术服务机构每周将“双查”信息及时通报给辖区所有街道,市技术服务机构每周将“双查”信息及时通报给各区,已实行联网的单位采用信息化手段通报信息。
各区、街道应将“双查”信息逐级向下分发,最后由社区工作站在全市育龄妇女信息系统中完成数据录入和变更。“免查对象”信息由社区工作站在全市育龄妇女信息系统中完成数据录入和变更。
(四)居住证申办。申请人持《报告单》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证受理机构办理《深圳市居住证》(受理机构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关于《深圳市居住证》与《深圳市临时居住证》的转换规定
(一)《深圳市居住证》转《深圳市临时居住证》。
对《深圳市居住证》持有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街道计生工作机构从核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居住证受理机构发出《因计划生育需转临时居住证的提请函》,由受理机构将《深圳市居住证》转为《深圳市临时居住证》:
1.计划生育政策外怀孕拒不落实补救措施。
2.计划生育政策外生育拒不接受处理。
3.不按规定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或者虚报、瞒报本人婚姻、生育、节育情况。
对以上三种情况,各级计生部门要在提请的同时落实管理责任。
(二)《深圳市临时居住证》转《深圳市居住证》。
当《深圳市临时居住证》持有人接受了计划生育部门处理后,向街道计生工作机构提供相关证明,经核实认可,由街道计生工作机构从核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居住证受理机关发出《因计划生育需转居住证的提请函》,由受理机构将《深圳市临时居住证》转为《深圳市居住证》。
三、相关要求
(一)实施居住证管理制度是我市加强人口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事关全局,计生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积极宣传,争取育龄群众的配合,抓紧培训,全面开展“双查”行动,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我市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水平。
为确保居住证在全市的顺利推行,各级要印制推广居住证的计划生育宣传小册子,在各居住证受理点、工厂、物业小区等地点广泛宣传,让群众清楚《报告单》的办理流程及办理地点、开放时间、联系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