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申请危重新生儿会诊抢救中心的医疗机构
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二)“上海市危重新生儿会诊抢救中心”申报表
(三)拟申请“危重新生儿会诊抢救中心”需要添置的设备(包括设备型号、单价、数量)
(四)开展危重新生儿会诊抢救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其他有关材料。
附件3:
“上海市危重新生儿会诊抢救中心”定点医院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一、领导小组名单 |
二、中心主任: 姓名: 年龄: 性别: 学历: 技术职称:业务专长: |
三、中心人员组成:姓名 年龄 性别 学历 技术职称 业务专长 |
四、医院基本情况、现有的工作基础,技术应用能力及学术水平、中心建设规划 |
五、硬件设施:1、场地NICU病房面积 平方米,规划面积 平方米2、设置床位: 张2、现有设备NICU现有抢救设备: 其他可用于危重新生儿抢救设备 3、拟添置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