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区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政办发〔2008〕14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8年全区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二月二日
2008年全区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要点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又是新一届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之年,认真做好全年的督查工作十分重要。今年全区政府系统督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加大督查力度,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做到一个围绕、两个坚持、三个提高,即:围绕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中心,坚持督查工作突出重点、坚持督查工作突出典型,提高督查工作实效、提高督查工作质量、提高督查人员水平,确保中央、自治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围绕政府工作中心,切实做到识全局、明思路,不断加强决策落实的督查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紧紧围绕自治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内蒙古两大主题和杨晶主席在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联系实际把报告中提出的各项任务分解细化,逐项列出具体内容,明确承办单位、承办责任人,明确进度时限和完成任务标准。
(一)抓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增强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活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督查
加快建设现代化农牧业产业体系,走特色、绿色、生态农牧业道路。进一步抓好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千方百计增加农牧民收入,深入推进农村牧区各项改革。
(二)抓推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保持工业经济良好发展势头的督查
以丰富产业体系和引导投资优化为重点,推进产业多元。加大技术创新力度,着力实现关键领域的技术突破。
(三)抓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强化服务业发展水平的督查
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发展方向,继续改造提升商贸流通、餐饮、交通运输等传统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强重点旅游景区和精品线路建设。
(四)抓统筹区域发展,促进城镇化和县域经济发展的督查
鼓励优势地区率先向工业化更高阶段迈进,加快城乡一体化步伐,大力扶持革命老区、边境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发展,进一步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有序推进城镇化,壮大县域经济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