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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2007年全省为民办8件实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2007年全省为民办8件实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湘政函[2008]62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2006年、200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各部门把办好8件实事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连续两年都圆满完成了8件实事各项目标任务,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为表彰先进,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省民政厅等100个单位先进集体;授予邹苏华等同志先进工作者;给予唐亚武等80名同志记一等功;给予赵爱平等202位同志记二等功。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公务员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向先进学习,求真务实、团结拼搏、开拓进取,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湖南、加快富民强省而努力奋力。
  附件:2006年2007年全省为民办8件实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06年2007年全省为民办8件实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
  省直责任单位:
  省民政厅      省卫生厅
  省水利厅      省劳动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人口计生委
  省通信管理局
  省直新闻单位:
  湖南日报政法部
  长沙市:
  长沙市人民政府     芙蓉区人民政府
  望城县人民政府     长沙县劳动保障局
  浏阳市民政局      长沙市教育局
  长沙市卫生局
  株洲市:
  荷塘区人民政府     株洲县人民政府
  醴陵市人民政府     天元区人民政府
  芦淞区人民政府     株洲市教育局
  茶陵县交通局
  湘潭市:
  湘潭市人民政府     湘乡市人民政府
  湘潭市卫生局      湘潭县民政局
  湘潭市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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