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2007年全省为民办8件实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湘政函[2008]62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2006年、200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各部门把办好8件实事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连续两年都圆满完成了8件实事各项目标任务,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为表彰先进,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省民政厅等100个单位先进集体;授予邹苏华等同志先进工作者;给予唐亚武等80名同志记一等功;给予赵爱平等202位同志记二等功。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公务员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向先进学习,求真务实、团结拼搏、开拓进取,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湖南、加快富民强省而努力奋力。
附件:2006年2007年全省为民办8件实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06年2007年全省为民办8件实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
省直责任单位:
省民政厅 省卫生厅
省水利厅 省劳动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人口计生委
省通信管理局
省直新闻单位:
湖南日报政法部
长沙市:
长沙市人民政府 芙蓉区人民政府
望城县人民政府 长沙县劳动保障局
浏阳市民政局 长沙市教育局
长沙市卫生局
株洲市:
荷塘区人民政府 株洲县人民政府
醴陵市人民政府 天元区人民政府
芦淞区人民政府 株洲市教育局
茶陵县交通局
湘潭市:
湘潭市人民政府 湘乡市人民政府
湘潭市卫生局 湘潭县民政局
湘潭市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