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建档案资料综合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
(宁价房〔2008〕232号)
南京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调整城建档案编审费收费标准的函》(宁规函字[2008]97号)收悉。为确保城建档案资料的安全保护与管理,进一步规范城建档案资料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城建档案资料的开发利用,根据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明确城建档案资料综合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苏价服[2006]303号)的有关规定及市城建档案馆一年来的收费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城建档案资料综合服务收费作部分调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城建档案资料综合服务费是专业性城建档案资料管理单位向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二、收费主体和收费范围
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对利用城建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实行有偿和无偿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凡查询房屋、土地权属相关的城建规划、地下管线(网),从事生产建设或进行其他盈利性、商业性活动以及进行汇编出版等有经济收益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利用城建档案资料均属收费范围。
利用本单位或个人形成、移交、捐赠、寄存的档案和各级党政机关为工作查考利用城建档案资料,应无偿提供服务(复制工本费照收)。
三、收费项目和标准
1、档案资料查阅费(含档案资料保护费)
城建档案资料分为一般城建档案资料和珍贵城建档案资料:
一般城建档案资料是指现保存的建国以后的城建档案资料;
珍贵城建档案资料是指现保存的建国前的城建档案资料及地下管线档案资料。
(1)查阅一般城建档案资料每卷次20元。
(2)查阅一般缩微片,卷片每盘次30元,平片每张次20元。
(3)查阅一般照片档案,每张12元。
(4)查阅一般录音磁带档案每盘30元,光盘每盘50元,录像带每盘60元。
(5)查阅珍贵城建档案资料,按上述标准的二倍收费。
(6)中介机构或律师受委托查阅档案资料、委托城建档案馆代为查阅档案资料按上述一般城建档案资料或珍贵档案城建档案资料收费的三倍收取。
2、复制档案资料工本费
(1)纸质档案资料:静电复印A4纸0.4元/张,A3纸0.7元/张。图纸复印:A0纸每张20元,A1纸每张12元,A2纸每张6元,A3纸每张3元。对超长图纸,按超过规定图纸长度的比例加收复印费;对放大或缩小的,每张增收0.3元。缩微片还原复印A4纸(含以下)1元/张;A3纸1.6元/张;委托城建档案馆制作缩微片,可根据不同片种,每张收取4-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