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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南京协鑫生活污泥发电有限公司蒸汽价格的批复(宁价工[2008]236号)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南京协鑫生活污泥发电有限公司蒸汽价格的批复
(宁价工〔2008〕236号)


南京协鑫生活污泥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蒸汽价格的请示》收悉。今年3月份以来,电煤价格又大幅度上涨,对生产成本冲击很大,为确保蒸汽正常供应,并考虑到用户承受能力,经研究,你厂低压蒸汽中准零售价格由160元/吨调整为190元/吨,按最高上浮幅度10%、下浮幅度不限的原则,自主确定具体零售价格。同时将自主确定的零售价格报我局备案。
  低压蒸汽中准零售价格调整后,你厂应做好用户的宣传解释工作,加强内部管理,开源节流,挖潜改造,切实降低供热成本,提高服务质量。
  本批复自2008年8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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