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 农业污染面源控制
农业污染控制是城市污染控制的重要环节,对其进行控制,以减少面源对地表水的影响,主要控制措施如下:
(1)提倡使用有机肥,控制化肥、农药的施用量,淘汰高残留的农药。开展和加强绿色农业、生态农业建设,逐步调整农业结构,发展绿色产业。
(2)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对规模较大的畜禽养殖企业要规范污水排放去向,并对废水进行集中处理,畜禽粪便进行及时综合利用,避免长时间堆存及雨水冲刷浸泡等。
(3)调整农业结构,改善土壤结构,在农田内及山区开展种树及经济果木,加强水土保持,减少农田水土流失。
3.3 “十一五”期间水污染防治投资需求
为实现全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目标,按各类环保项目建设需求和环保能力建设需求分析:“十一五”期间,水污染防治投资需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污水处理厂建设投资。
(2)重点企业污染源治理投资。
(3)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投资。
(4)非点源(面源)治理投资。
(5)环保自身建设投资。
第四章 “十一五”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4.1 实施计划目标分解
4.1.1 “十一五”末水质控制目标
(1)计划控制目标
--总目标:生态河流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非生态河流COD浓度大幅度降低。
--目标分解:①保护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确保居住人口获得合格饮用水源;岗南、黄壁庄水库饮用水源地稳定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②改善工农业用水水质,加强生态工程建设,防止水土流失,缓解水资源短缺的矛盾;工业企业水污染物实现全面达标排放和稳定达标排放。
(2)计划指标
--水质指标:COD。
--管理指标: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自然保护区覆盖率9%、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森林覆盖率26.5%;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
石家庄市主要控制断面2010年水质目标见表4-1。
表4-1石家庄市主要控制断面2010年水质目标
见附件
4.1.2 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
根据国家《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及《河北省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石家庄市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为COD,到2010年末,全市COD排放总量应比2005年削减15%,即排放量为12.1万吨/年。
4.2 重点工程项目
4.2.1 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十一五”期间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及配套中水设施建设情况,详见表4-2。
表4-2“十一五”期间治污重点项目一览表
见附件
4.2.2 工业污染防治项目
在加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提高污水排放达标率,降低排污量。按照国家《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要求,石家庄市列入该规划内的工业污染防治项目详细情况见表4-3。
表4-3 工业污染防治项目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主要内容计划完成年限总投资(万元) COD削减量(吨/年)
1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废水及异味治理工程生产废水治理 2009年2800318
2 石药集团河北中润制药有限公司污水深度治理工程制药废水治理 2009年5600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