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南京秦源热电有限公司蒸汽价格的批复
(宁价工〔2008〕237号)
南京秦源热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南京秦源热电有限公司的供热价格的请示》(宁秦电[2008]27号)收悉。今年3月份调整蒸汽价格以来,电煤价格又大幅度上涨,对生产成本冲击很大,为确保蒸汽正常供应,并考虑到用户承受能力,经研究,你厂低压蒸汽中准零售价格由164元/吨调整为194元/吨,按最高上浮幅度10%、下浮幅度不限的原则,自主确定具体零售价格。同时将自主 确定的零售价格报我局备案。
低压蒸汽中准零售价格调整后,你厂应做好用户的宣传解释工作,加强内部管理,开源节流,挖潜改造,切实降低供热成本,提高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