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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南省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南省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
(湘办〔2008〕28号)


各市州委,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湖南省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湖南省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湖南省人民政府授权经营的企业法人,由湖南省土地资本经营公司控股,归口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管理。其中,涉及土地的业务以省国土资源厅为主管理,其他以省财政厅为主管理。湖南省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纳入省管干部范畴。
  二、湖南省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主要工作任务是:负责省独资或合资铁路建设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及建成后的经营管理工作,依法行使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收益权,开展铁路建设相关产业的投资、经营及资产管理。
  三、湖南省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0亿元。其来源为:省财政分年度安排资金,衡茶吉、湘桂复线铁路建设期间建安营业税全额返还资金,省土地资本经营公司所持部分股权注入,国家开发银行软贷款等。
  四、设立湖南省铁路建设基金,作为全省铁路建设投资的稳定资金渠道。具体方案由省财政厅另行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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