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
(豫劳社监察〔2008〕8号)
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
劳动合同法,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08〕3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于2008年9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河南省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河南省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方案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08]3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专项检查活动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08年9月1日--2008年9月30日。
二、检查范围
各类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重点是各类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特别是劳动密集型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业。
三、检查内容
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的情况。主要内容: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执行情况;劳动合同订立和解除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女职工和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工资支付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情况;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情况;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四、检查方法和步骤
专项检查活动要以
劳动合同法为依据,采取用人单位自查与实地检查、抽查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在检查中要注意把宣传
劳动合同法知识与检查用人单位用工情况相结合;把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与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相结合。专项检查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