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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设厅关于收回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补充通知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收回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补充通知
(豫建建〔2008〕121号)


各省辖市建委(局),省定扩权县建设局(委):

  按照《河南省建设厅关于收回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知》(豫建建〔2008〕102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将收回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在《通知》中的215家收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中,企业“三类人员”已补充考核合格,满足要求的建筑施工企业(见附件1),请于10月1日前,由企业写出领证申请,省辖市或扩权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集中统一到省建设厅建管处领回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在《通知》中的215家收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中,企业“三类人员”尚未补充考核合格,但已按要求将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交省厅的企业(见附件2)。自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规定,将其“三类人员”补充考核合格后,可由企业写出领证申请,省辖市或扩权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到省建设厅建管处领回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凡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丢失的,需由企业写出丢失说明并附丢失登报声明。三个月内申请领证不受时间限制,企业资料完备、人员合格,即可申报。请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受理、审查、上报。

  三、在《通知》中的215家收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中,暂未上交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已上交但是未交齐的企业(见附件3),不论是否已经开始“三类人员”培训考试和考核,均需将其全部安全生产许可证于9月10日前上交省厅。凡按时上交的企业,仍按第二条的有关规定执行。逾期不交者,我厅将依照有关规定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规定时限内不许重新申请。

  四、各省辖市或扩权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本通知精神尽快传达到相关企业,指导其做好相关工作。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加快三类人员培训考核。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和安全专职人员的证件检查,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附件: 1.已补充考核合格企业名单

  2.安全生产许可证已上交企业名单

  3.安全生产许可证未上交或上交不全企业名单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日

  附件1
  已补充考核合格企业名单
序号单位名称报送单位
1安阳市郊机械设备安装公司安阳市建委
2焦作市建业工程施工有限公司焦作市建委
3沁阳市怀龙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焦作市建委
4河南振恒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开封市建委
5洛阳博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洛阳市建委
6嵩县祥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洛阳市建委
7河南涧桥营造工程有限公司洛阳市建委
8舞钢铁路工程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建委
9平顶山市融鸿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建委
10永城市顺通水利工程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商丘市建委
11郑州建发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郑州市建委
12郑州地平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郑州市建委
13河南正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市建委
14河南省科安消防设备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市建委
15郑州市宏盛劳务分包有限公司郑州市建委
16河南大桩基础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市建委
17郑州祥和集团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市建委
18河南捷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郑州市建委
19郑州安利达建筑设备安装有限公司郑州市建委
20河南华泰科技有限公司郑州市建委
21河南时代建工劳务有限公司郑州市建委
22河南省工业防腐蚀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市建委
23郑州业豪门窗有限公司郑州市建委
24河南航天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市建委
25河南益通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市建委
26天一(河南)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市建委
27郑州市邙山城乡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市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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