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地基基础检测质量管理不规范问题较普遍。
检查发现,地基基础的施工、检测、监督、管理等方面执行规范标准不严格,不规范问题较为普遍。
一是检测过程失控。部分地基基础检测单位在检测过程中,没有编制相关检测方案或者检测方案过于简单,对整个检测过程的监控力度不够。大部分地区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数量不足,达不到规范的要求,但检测单位照样出具检测报告。市政桥梁工程多数不做基础承载力检测,工程质量评定缺乏依据。在被检查的检测单位中,有40%的检测单位未按省厅要求按时填写《工作手册》,有的检测单位的填写人员不是检测工作人员,有的检测单位未将全部检测数据按规定准确填入手册中。《工作手册》在使用中失去了规范检测行为的约束作用。
二是检测方法违规替代。有的只做试桩检测,不做工程桩检测;有的用高低应变代替静载试验,缺乏动静比对资料;有的灌注桩只做小应变检测,不做静载试验。有的地区地基基础静载检测50吨以上承载力仍在使用袋装黄砂类堆载,如常熟市恒隆基桩检测有限公司、扬州工勘苑岩土工程测试有限公司;有的地区地基基础检测单位不遵守规范和导则的规定,使用打桩机作为反力架进行静载检测,如盐城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三是现场数据采集不认真。数据资料处理草率,如常州伟业桩基检测有限公司仍在使用不规范的原始记录表。各地普遍存在原始资料情况归档不全,后期增补检测资料现象。有的检测单位存档资料仅是检测报告的简单复制,缺少地基基础检测过程中技术管理和质量控制内容。有近半数被查的检测单位档案未装订,无编号;原始记录无编号、无二人以上签字、无审核;有的原始记录涂改违反计量认证规定。
四是检测报告不能反映地基基础工程真实质量状况。静载试验加卸、载持续时间不符合检测技术规范的情况较多,在低价竞争的地区尤为明显。有的地基基础检测单位检测“原始记录”显示,同一套设备,从一根桩静载检测完成到另一根桩静载检测开始记录,只有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有的地基基础检测单位一年192份报告均未出现过有缺陷桩和不合格桩。
五是低应变检测桩身完整性精度普遍不高,对桩身缺陷有轻判和误判情况。尤其是在较长桩身的桩波速曲线在一定深度范围衰减大、波幅低、桩端无反射的情况下,判断不准确,照样判“合格”。
(四)地基基础检测单位内部管理须进一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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