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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厅关于2008年全省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执法检查情况通报

  (二)地基基础检测单位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

  各地地基基础检测单位检测人员、设备基本满足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50%左右的地基基础检测单位按建设部要求拥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抽查的地基基础检测单位,其检测人员,除离职人员外均在岗;63家地基基础检测单位能提供检测人员“三金”缴纳证明;检测设备基本做到“一机一档”并及时进行计量标定。

  被检查的地基基础检测单位能按《江苏省规范基桩质量检测工作实施导则》(苏建工[2005]263号)开展检测工作,严格审核和出具检测报告。大多数地基基础检测单位都能加强对地基基础检测档案管理。如,徐州中岩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镇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无锡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昆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地基基础检测档案管理严格,归档及时,存放规范,数据资料真实,完整可溯源。

  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检查同时发现,个别地区地基础基础检测工作也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

  (一)部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地基基础检测市场、检测行为和检测单位日常管理重要性认识有待提高。

  检查发现,部分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地区地基基础检测疏于管理,工作无安排,管理无文件,管理无行动,地基基础检测单位的市场行为、检测质量行为和技术管理监管无措施,导致当地地基基础检测市场秩序较乱,检测单位违规降低检测标准等恶性竞争行为和挂靠经营现象普遍。南京、泰州、盐城地区应认真加强本地区地基基础检测市场、检测行为和检测单位日常管理工作。

  (二)地基基础检测单位市场行为不规范问题依然突出。

  地基基础检测单位市场行为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部分地基基础检测单位超资质承接检测任务。如南京东南建筑结构技术研究所、淮安水勘院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淮安筑苑基桩检测有限公司超资质承接检测任务。二是以“技术合作”名义出借或借用资质承接检测任务。如淮安水勘院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将资质出借给上海辉固岩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接桩基检测任务,收取管理费;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将超资质承接的业务以“技术合作”的名义转给合作单位。三是地基基础检测市场压价恶性竞争。如部分地区静载检测仅18-20元/吨,占收费标准的20%左右,同时免费奉送进行低应变检测。压价收费,使一些地基基础检测单位简化检测程序,降低检测标准,甚至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根本无法保证检测质量。同时少数地区的检测合同由桩基施工企业与检测单位签订,检测质量与公正性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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