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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系统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2.4.11 机关党委

  根据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对建设厅机关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就地震应急形势和相应的地震应急措施等做宣传、动员、解释等工作;根据需要动员机关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积极自救、互救、支援灾区等。

  2.4.12 离退休干部处

  根据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负责本地地震应急期间建设厅机关老干部的安置、安抚工作。

  2.4.13 机关服务中心

  (1)负责组织队伍或协助专门的救灾队伍开展建设厅机关房屋建筑和其它物业的抢险、排险、检修、应急维护加固等工作;

  (2)负责建设厅机关地震损失的统计工作;

  (3)根据应急指挥部的指示,负责建设厅机关临时建筑搭建安排等应急工作;

  (4)根据应急指挥部的指示,负责建设厅机关对地震灾区物力支援的实施工作。

  2.4.14 中州建设杂志社

  在建设厅领导下,开展地震灾区工程震害报道和建设系统抗震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3 预警和防御机制

  3.1 地震预警级别

  根据《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地震预警级别分别按照紧迫程度和震级大小划分为3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表示。

  3.2 震害防御机制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地震应急工作协调或指挥机构,根据《河南省地震应急预案》和本预案要求,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特殊要求,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做到机构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有效。尤其要加强抢险力量建设,配备必要的抢险设备和物资,保证在地震发生后,能够迅速赶赴灾区,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当接到里氏5.0至7.0级地震的临震预报或短期预报时,省建设厅发紧急通知要求临震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应急检修、重要设施的抗震鉴定和临震加固,以及避震疏散场所的清理和安全检查等工作。

  当所辖地区被列入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时,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组织建立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重要房屋建筑数据库(包括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重要房屋建筑的分布、规模及其设计、建造和使用概括等),根据震害预测结果,组织制定防灾措施和方案,纳入当地《城市抗震防灾规划》。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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