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建设系统在我省处置地震灾害事件有地震临震预报或发生破坏性地震后,从事地震应急活动时执行。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建设厅抗震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组成及主要职责
2.1.1 组成及有关机构设置
指 挥 长:分管副厅长
副指挥长:办公室主任
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抗震办公室)处长
成 员:建筑管理处处长、综合计划财务处处长、城市建设处处长、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处长、城市规划与风景园林处处长、村镇建设处处长、省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主任、科技处处长、机关党委副书记、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处长、机关服务中心主任、中州建设杂志社社长、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抗震办公室)副处长
指挥部成员未在郑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单位按职务高低递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专家工作小组,作为其咨询机构。
2.1.2 主要职责
领导和协调建设系统地震应急工作,完成省政府或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交办的有关工作;根据震情和灾情,向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应急措施的建议;确定建设系统地震应急工作方案,组织建设厅有关处室和有关地区建设系统对受灾地区进行技术支持或支援;其他有关建设系统地震应急的重要事项。
2.2 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和成员的主要职责
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负责参加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传达省政府或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主持指挥部会议,部署建设系统地震应急工作;参加省政府赴灾区的慰问团或工作组。指挥部成员负责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指挥部完成工作职责。
2.3 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2.3.1 组成
主 任:办公室主任
副 主 任: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抗震办公室)处长
工作人员:办公室和其他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联络员
2.3.2 主要职责
在应急期间负责指挥部正副指挥长、成员单位和专家工作小组的联络,及时传达指挥部指挥长的指示。
2.4 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2.4.1 办公室
负责保持与省政府或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办事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最新信息,保证正副指挥长及时参加省政府或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会议;负责安排指挥部办公地点并通知指挥部成员参加指挥部会议;根据指挥部的指示,协调各处室的应急工作,组织建设系统对地震灾区进行人力、物力支援;审查建设系统有关震情、灾情的信息报送稿件,编发建设系统抗震防灾、救灾的情况简报;指导各地利用城建档案。为灾区或临震区的抗震防灾、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基础性资料;负责应急状态下建设厅机关的机要保密和安全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