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情况。做好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巩固当期发放无拖欠的成果,补发历史拖欠情况;做好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和发放工作情况。
(十)加快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情况。进一步做好扩大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准备工作,加快推进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情况;探索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具体政策情况;全面完成原有企业年金移交任务,推动实施企业年金集合计划情况。
(十一)进一步完善医疗、生育保险制度情况。多渠道筹集资金,妥善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情况;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指导有条件的地区探索门诊费用统筹办法情况;继续推进生育保险工作情况。
(十二)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情况。建立健全失业保险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加强失业预防和失业调控情况。
(十三)继续推进工伤保险制度建设情况。完善工伤保险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逐步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情况;加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情况;规范工伤医疗服务,积极推行工伤医疗协议管理情况;开展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试点工作情况。
(十四)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情况。全面完成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整改工作情况;全面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标准和实施办法情况。
(十五)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情况。全面完成市、县级社保基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情况;开展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和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专项检查情况;完善和规范基金管理流程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十六)积极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情况。继续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指导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开展社会保险咨询、参保登记、受理医疗费用报销申请等工作情况。
三、关于劳动关系调整和劳动保障监察
(十七)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情况。继续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情况;加快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实现对劳动合同签订、履行等情况的动态监管情况;密切关注《
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的企业用工动态,及时研究各种问题的应对措施,进一步明确有关特殊人员适用《
劳动合同法》的政策情况;切实做好国有企业改革中劳动关系处理和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全面推进集体合同制度覆盖计划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