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重点,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落实各项劳动保障政策措施,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坚决纠正违背政务诚信、行政行为失当、不依法办事、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和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做到便民服务、简化手续,在解决群众办事难上见成效;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项目;加强社保基金、专项资金监管,规范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服务收费行为,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四)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大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劳动保障部《
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系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意见》和省厅《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若干意见》,引导干部职工不断增强科学发展意识,创新发展理念,坚决抛弃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经验主义、惯性思维,树立环境就是生产力的观念,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劳动保障行业自律“六不准”,大力整改影响和制约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立健全促进又好又快发展的政策措施,提高劳动保障部门的社会公信度。
(五)继续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以依法行政、优质服务为内容,以规范化、标准化为目标,继续深化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要注意总结推广经验,通过媒体、网络、报刊或现场会等形式,大力宣传优质服务窗口单位的经验,使创建活动学有方向、赶有目标;要深入调查本部门服务窗口建设情况,结合实际对基层服务窗口和站(所)的硬件、软件建设提出统一要求,使窗口单位的服务环境、办事程序、内部管理、服务行为更加规范和完善;要加强对工作的督察指导,定期调查检查基层服务窗口建设情况,督促窗口单位克服“重表彰、轻建设”的倾向,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日常建设,指导基层部门抓好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不断改进作风,改善服务,规范管理,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全省的服务窗口建设在现有基础上再上新台阶。
(六)扎实开展社保基金、专项资金治理和清理规范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积极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在征缴、支付、管理和就业再就业资金分配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制止和纠正基金管理部门、人员违反基金监管法规政策,不依法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违规操作等行为,认真整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得力、监督机构不健全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基金监管法规政策,建立基金风险控制长效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贪污、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和违规挪用、截留就业再就业资金案件,确保基金应收尽收、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提高基金和专项资金的社会保障功能。
认真清理和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的设置、考试、鉴定,职业资格证书的印制、发放,职业资格培训、收费等工作,改革和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逐步形成统一规划、规范设置、分类管理、有序实施、严格监管的职业资格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维护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