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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淄政字〔2008〕8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近年来,全市社会各界认真贯彻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积极关心、支持教育事业,为全市教育事业发展和尊师重教良好风气的形成做出了积极贡献。为鼓励先进,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市政府决定,对张店区建设局等20个全市尊师重教先进单位、王新孚等30名全市尊师重教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发展教育事业再立新功。全市社会各界要以他们为榜样,积极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各级政府要进一步重视教育工作,动员全社会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尊师重教活动,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全市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九月五日

  附件:
全市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一、全市尊师重教先进单位(20个)

  张店区建设局
  张店区湖田镇政府
  淄川区人事局
  博山区财政局
  周村区南郊镇政府
  临淄区财政局
  高青县民政局
  高新区石桥办事处北石村
  市路灯管理处
  市第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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