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通知
(鲁政办发明电〔2008〕170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 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8月份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和企业单位按照省委、省政府 的统一部署,围绕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的安全稳定工作,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第三战役,排查整改了一大批事故隐患,促进了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有效地遏制了各类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北京奥运会期间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当前,隐患排查治理进入以确保中秋节和国庆节安全稳定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第四战役。为打好隐患排查治理第四战役,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提高打好“隐患治理年”第四战役的重要性的认识
当前,北京残奥会正在举行,中秋节和国庆节即将到来。这一时期,既是旅游旺季,也是生产经营活动旺季,是各类事故的易发期。近期,外省接连发生化工、煤矿、尾矿库、烟花爆竹和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教训十分深刻。各级各部门和企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认真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鲁政办发明电〔2008〕36 号)的意见要求,布置安排好第四战役工作,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认真打好“隐患治理年”活动第四战役
各级各部门要毫不放松地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北京残奥会期间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 总结第三战役中的经验教训,对检查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要进行认真梳理和整改,特别是对国务院安委会第四督查组检查发现的、至今没有整改的 13 处事故隐患(国务院安委办函〔2008〕13 号),要加大督查力度,做到整改责任落实、资金落实、期限落实,确保重大隐患按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实施重点监控,落实应急预案,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要针对隐患排查治理第四战役期间安全生产的特点,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围绕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道路和水上交通、化工、矿山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